创业板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哪些规定?
借鉴主板和中小企业板的实践经验,创业板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实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等,同时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程序和披露要求也作了相应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阅读有关募集资金专项审核报告、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的说明等公开披露的信息,了解有关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认真分析和判断公司资金和项目运作情况,从而为公司价值判断提供有益参考
[王经理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18-11-16
您好:借鉴主板和中小企业板的实践经验,欢迎预约我开户,佣金可协商,在线一对一指导几分钟就可以搞定,后续终身服务!
[资深姚经理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19-3-28
没有具体限制,反正不可能那募集的资金去改善生活。找我开户我可以把佣金给您降下来。
[金牌顾问赵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20-3-13
借鉴主板和中小企业板的实践经验,创业板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实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等,同时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程序和披露要求也作了相应规定。
[耿经理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18-11-16
创业板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如果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彭经理】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18-11-16
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一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15年修订)》规定,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应披露如下内容:募集资金应当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投资安排;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并说明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企业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的依据。
[黄经理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18-11-16
借鉴主板和中小企业板的实践经验,创业板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实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等。同时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程序和披露要求也作了相应规定。
[.张经理.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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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经理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19-4-2
您好,创业板主要是借鉴主板和中小企业板的实践经验,更多欢迎咨询
[唐_经理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19-10-25
创业板主要是借鉴主板和中小企业板的实践经验,希望对您有帮助,祝您投资顺利!
[周经理-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19-11-7
您好,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祝你投资愉快
[高级顾问孙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19-12-26
您好,这个资金的用途是比较广的哈,祝您开心。
[高级顾问张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20-3-10
您好,这个资金使用规则是有的,欢迎交流
[高级顾问杨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20-3-19
详细的规定可以查看交易所的公告的,祝你投资顺利
[祝经理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20-5-12
首先,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报告深交所并公告。
其次,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前次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30%的,上市公司应当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并在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中披露前次募集资金年度投资计划、目前实际投资进度、调整后预计分年度投资计划以及投资计划变化的原因等。董事会应当对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鉴证报告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第三,如果上市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则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报告深交所并公告以下内容:
(1)原项目基本情况及变更的具体原因;
(2)新项目的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和风险提示;
(3)新项目的投资计划;
(4)新项目已经取得或尚待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如适用);
(5)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意见;
(7)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8)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邹顾问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18-11-16
主要是深交所创业板的规范运作指引等除了基本的募集资金管理以外,还有以下要求超募资金超过计划募集资金超过5000万或20%的:n最晚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制定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n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意见n超募资金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不能用于开展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n实际使用超募资金前,应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20%;需经董事会2/3以上全体董事的和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最近12个月内无高风险投资)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视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市公司单次实际使用超募资金金额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且达到超募资金总额的20%的,应事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姬经理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18-11-16
你好,创业板新股募集资金可以变更用途,但需提交申请变更募集资金意向书。
[徐经理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18-11-16
您好:借鉴主板和中小企业板的实践经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点击头像交流!
[-柳经理-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19-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