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是由北京信安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北京世纪信安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华普天健于2017年10月10日出具的会审字[2017]4807号《审计报告》,截至2017年2月28日,信安世纪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190,027,483.80元。2017年10月11日,信安世纪有限召开股东大会,决定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0月11日,信安世纪有限8名股东李伟、王翊心、丁纯、恒信翔安、南京捷奕、杭州维思、维思捷鼎、罗海波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约定以截至2017年2月28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90,027,483.80元根据原持股比例不变的原则按1:0.3157的比例折合股本,共计折合成60,000,000股公司股本,整体变更设立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0月12日,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北方亚事评报字[2017]第01-666号《资产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2017年2月28日持续经营前提下,评估后净资产为19,273.42万元。2017年10月13日,华普天健出具会验字[2017]5172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7年10月13日,公司已收到各股东以其拥有的信安世纪有限截至2017年2月28日的净资产折合的股本合计60,000,000.00元。2017年10月30日,信安世纪取得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核发的变更为股份有限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6003810384)。2018年6月27日,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所提交了《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表(缓增股本)》。同日,主管部门受理该备案。鉴于2015年信安世纪有限收购华耀伟业100%股权的合并性质进行调整,由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调整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2018年9月18日,华普天健对财务报告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出具了会字[2018]5726号《审计报告》,对2017年2月28日为基准日对净资产进行了追溯调整,调整后的净资产为98,587,638.72元。2018年9月18日,信安世纪有限全体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一致同意将《发起人协议》第三.1条修改为“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的截至2017年2月28日止的有限公司账面净资产98,587,638.72元,折合为发起人股6,000万股,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8年9月20日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18]第020413号《北京信安世纪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追溯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2017年2月28日为基准日对净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追溯评估,评估后的净资产为12,838.27万元。根据华普天健2018年10月28日出具的会验字[2018]5727号《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的复核报告》,发行人更正前期会计差错后,截至股改基准日止的净资产金额为98,587,638.72元,折合股本总额6,000万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该调整不影响发行人的注册资本,不影响发行人注册资本的充实情况,华普天健为信安世纪有限股份制改造出具的会验字[2017]5172号《验资报告》的审验结论保持不变。2018年10月19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及折股比例的议案》,经更正后,股份制改造基准日2017年2月28日的净资产变更为98,587,638.72元,折股比例变更为1:0.6086。 |